新聞分享 / Michael Jordan 將對中國喬丹體育商標侵權訴訟一案再次上訴

很多時候,即便孰是孰非如此顯而易見,只要牽涉到龐大的利益關係,就算是法律也未必能證明哪方才是真正的清白。

縱使兩者在產品質量、商標設計等各方面都有著天壤之別, 與源自中國福建的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之商標侵權訴訟仍舊尚未定案。不久前的北京高等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法官判定喬丹體育的中英文品牌名稱 ‘喬丹 ' 一詞並不足以讓大眾與 Michael Jordan 本人及其品牌 Jordan Brand 產生絕對的聯想,而這次 MJ 依舊秉持著其好勝與永不認輸的個性,決定繼續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上訴以維護其權益。回憶起雙方的恩恩怨怨可以追溯至 2012 年 MJ 對喬丹體育提出的初次告訴,沒想到當時的判決敗訴卻給喬丹體育打了一劑強心針,反過來控告 MJ 侵害名譽並索求 800 萬美元的賠償,於是,你告我我告你的遊戲就這樣延續至今。其實,不管是在產品質量、銷售額或是品牌知名度,中國喬丹與 Jordan Brand 都不在同一個水平上,而就在全球各大企業因為覬覦廣大市場而進入中國後,類似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始終沒有少過,只是最終幾乎都只會導向一個結果,那就是這些案件通常不會有結果。只能說在這世界最多人口的國家有著如此靠譜的政府做靠山,誰是小蝦米誰是大鯨魚還很難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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