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享 / NBA 宣布今後禁止喬丹參與挑選代言人過程

本人的賞識與欽點,據信是球員之所以能夠加入 飛人一族的關鍵,舉凡 Carmelo Anthony、Chris Paul、Blake Griffin、Russell Westbrook 等人,都讓喬丹在他們身上看見了過去的自己,除了球技以外,更有他永不言敗的人格特質。然而,聯盟最近卻因為某些原因,試圖將喬丹本人排除在挑選球員的過程之外。

不久前,ESPN 記者 Darren Rovell 揭穿快艇隊透過檯面下的第三方贊助合約,暗中偷渡額外的一筆代言權利金來拉攏先前上演轉隊肥皂劇的 DeAndre Jordan。由於球員的代言合約並不會被計算在薪資上限內,因此這也成了豪門球隊得以規避高額豪華稅的旁門左道,但卻會導致本來已經不甚平均的各球隊實力差距更加懸殊,並生成更多暗中進行的地下交易,這些都是聯盟所不樂見的。為了避免這種情形再度發生,聯盟官方隨即殺雞儆猴的祭出了高於其合同金額 20 萬的 25 萬美元罰金。而最近,他們則是將肅清的焦點移轉到同時擁有夏洛特黃蜂隊及品牌 Jordan Brand 的喬丹身上。

甫以 4 年 5200 萬美元價碼成交的 Michael Kidd-Gilchrsist 續約案據信是事件的導火線之一,聯盟認為在這個大頂薪時代,這個數字低於他的市場行情,加上近七年來,已有六位黃蜂隊球員獲得 Jordan Brand 贊助合約(如今只剩下 Cody Zeller 與 MKG 還在陣中),因此合理懷疑喬丹私下利用其品牌代言合約作為吸引好手加盟的籌碼,因此對其下達通牒,禁止喬丹插手 Jordan Brand 在挑選代言人部分的一切事務。然而,以其在全美球鞋市場市占率 58% 的公司規模,Jordan Brand 並非圍繞著喬丹一個人運行,理應還有其他高級主管擁有重大決策影響力,而單就尋求合適代言人的業務部分,在 Nike 向外界確認喬丹的意見到底占有多大的份量前, 飛人的血脈傳承終究僅止於球迷們的美麗幻想;況且,以一個用其姓氏作為品牌名稱的企業來說,再怎麼把喬丹排除在決選代言人團隊之外,恐怕也不具有什麼實質上的意義。除非禁止黃蜂隊球員代言 Jordan Brand,但是這又談何容易呢?

圖片及資料來源: HoopshabitSole CollectorComplex / Charlotte Bussiness Journal